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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中国矿业大学基建工程招标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7/04/10      发布者:基建与修缮处      浏览次数: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建工作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基建工程招标额度在学校招标办公室规定标准以外的实施办法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类招标

1.单项工程合同估算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经基建处处务会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后签订合同,并报主管校领导备案后予以实施;

2.单项合同估算在5万元(含5万元)至20万元之间,由基建处组织公开招标,学校审计、纪委、财务等部门参加,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合同;

3.单项合同估算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报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实施招标确定承包商。

二、可研编制、勘察、设计、监理等咨询服务类采购

1.咨询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下的,经基建处处务会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后签订合同,并报主管校领导备案后予以实施;

2.咨询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的,由基建处公开招标,学校审计、纪委、财务等部门参加,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合同;

3.咨询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报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确定。

三、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甲供设备、材料采购

1.材料价值估算在5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市场询价后,经基建处处务会讨论形成会议纪要后签订合同,并报主管校领导备案后予以实施。

2.材料价值估算在5万元(含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由基建处组织公开招标,学校审计、纪委、财务等部门参加,确定中标单位后签订合同。

3.材料价值估算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报学校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标确定。



中国矿业大学

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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