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职责:
协助主管领导负责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面工作;
负责修订完善施工管理实施办法,负责施工管理的日常工作,监督、落实相关规定的执行;
负责新建工程施工图审查、国土、规划、建设、消防等报建手续;
负责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和图纸设计管理工作及施工过程图纸会审及变更工作;
负责工程联系单、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审查、审批工作;
负责甲供及认质认价材料计划的审核及提交工作;
负责施工质量、进度、投资、安全的检查与监督管理;
组织工程竣工、移交工作及项目竣工后的维修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长:闫 光
科员:宁德春 陈永恒
科室电话:83590297
办公地点:3号楼2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