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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矿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矿大〔2020〕26 号)和《中国矿业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修订)》(中矿大〔2020〕27 号),基建与修缮处决定对一批已达报废标准且因损坏无法修复等原因不能使用的资产申请报废,包括家具、打印机、电脑,笔记本等,合计178件,原账面价值共计202,770.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7日 - 2025年5月15日。
基建与修缮处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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